为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,保障实验教学活动有序正常进行,按照资源公开、自主预约的原则开放部分空闲实验室,供西南财经大学注册学生和在校教职工预约申请,进行个人自主实验活动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颐德楼I座实验室。
第二条 自主实验开放的实验室适用于教学优先原则,由中心统筹开放时间。
第三条 教学实验、竞赛等临时实验室和实验研讨室的借用请通过师生服务大厅申请。
人员职责
第四条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遵守《西南财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、《西南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实验室守则》、《西南财经大学网络与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,造成的损失将按照《西南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、《西南财经大学固定资产损坏损坏丢失赔偿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第五条 自主开放实验室仅限完成预约的师生本人使用。
第六条 请确保个人账号安全,严禁将账号借给他人使用,并避免个人账号被他人非法使用。 如因个人行为导致账号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,所产生的后果由账号所属人自负。
第七条 系统将如实记录预约和使用情况,作为信用评估的依据。对于失信者,系统将进行信用降级处理,若出现多次失信行为,将暂停其预约资格。
第二章 预约管理
第八条 预约申请按《实验室自主实验预约使用操作手册》的说明进行操作,在校师生需使用西南财经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和校园卡进行预约使用。教师个人预约使用工号登录实验机位,学生个人预约使用学号登录实验机位。
第九条 自主实验开放实验时间及地点(时间限定在教学学期内):
星期一至星期五:8:30——16:30,预约地点为颐德楼I座301;
18:30——21:05,预约地点为颐德楼I座102或103;
星期六至星期日:8:30——16:30,预约地点将根据教学优先原则,视情况发布;预约时间结束后,系统将在10分钟后锁定实验机器,使用者自动下机。
第十条 预约成功后,必须在预约时间段内完成签到,否则记录为违约行为。
第十一条 签到方式为校园卡刷卡和系统登录双验证模式。预约者首先使用本人校园卡在实验室门口进行刷卡,随后使用本人的账号在对应实验机位上登录系统,完成身份认证,则签到成功。只刷校园卡,而未在预约时间内使用本人账号登录系统,系统将判定为未按时签到。未刷校园卡,则无法登录系统进行自主实验。
第十二条 当日实验室关闭后,预约机位自动下机签退。
第三章 信用和违约管理
第十三条 因事无法签到者,可以提前取消预约;未取消预约且不能及时签到者,记录为违约行为。
第十四条 实验中途提前结束,需在系统里选择“下机”,该行为不记录为违约行为。
第十五条 实验中途短时间离开实验室,可在系统里选择“离开”,该行为不同于“下机”操作,在预约时间段内仍可回到实验室机位登录系统继续实验。
第十六条 每名用户初始的信用积分为5分。若发生一次违约行为,将扣除1分。若累计违约5次,积分归零,该用户将被列入黑名单,该用户在接下来的30天内将无法进行自主实验预约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2023年修订后正式执行。
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。
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
2023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