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是教师、学生从事教学、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,应当具有良好的文化、科学氛围,具有文明、整洁、安全的环境,为此制定本守则。
一、严格执行学校保卫处制定的《实验室消防管理制度》条例的规定,进入实验室严禁携带食品、饮料和茶水,避免电气设备进水受潮,造成电气设备短路打火引起火灾,严禁在实验室用电炉烹调食物、热饭菜、取暖,严禁乱拉乱接电线。
二、按时到指定的实验室做实验,不得迟到旷课,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,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。
三、不得任意调整、改动设备及相关配置,实验时,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,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,不得私自搬动调换,凡导致实验室设备损坏、丢失者,要追究责任,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。
四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等,严禁大声喧哗、打闹和随意走动。
五、实验结束后,应确保仪器设备完好,整理好实验现场,离开实验室须进行安全检查、关闭电脑、投影仪、电源及门窗等。
六、实验室软、硬件资源,原则上在课内使用,如有特殊情况外借须办理手续。